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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天津音乐学院第一批招聘资格复审事宜公告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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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通过资格初审名单

天津音乐学院2020年第一批公开招聘(博士岗位)报名工作已经截止,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名单已公布(附件1)。

二、资格复审要求

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、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教师、音乐学教师、舞蹈理论教师、戏剧影视表演教师五个岗位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应聘者,通过邮寄材料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。未经我院同意,不在规定的时间邮寄资料进行资格复审的,视为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。其他岗位资格复审请关注我院人事处网站后续通知。

三、资格复审材料清单

1.身份证(原件及复印件),户口本(原件及复印件);

2.学历学位证件(原件及复印件),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:

(1)应届毕业生岗位:提供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、应聘者毕业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未派遣证明(明确说明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、能够取得双证、能够派遣);

(2)国外毕业生提供毕业证、学位证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原件及复印件;

(3)非应届毕业生岗位:提供所在工作单位的允许报考证明、工作合同原件复印件、保险连续缴纳证明;

3.《天津音乐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应聘者承诺书》(附件2),必须本人签字;

4.个人简历(从高中至今,时间不间断);

5.其他重要获奖证书、发表论文、参与课题等;

6.各岗位应聘者需提交博士学位论文;

7.各岗位应聘者可同时提供3年内本人发表的学术论文(或创作的作品)1-2篇。

邮寄地址:天津市河东区十四经路八纬路交口,天津音乐学院南校区收发室,郭老师(收),电话022-24160045

资格资料截至时间:

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位——2020年6月3日(以邮件到达我院为准);

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教师、音乐学教师、舞蹈理论教师、戏剧影视表演教师岗位——2020年6月15日(以邮件到达我院为准)。

重要提示:为提高复审效率,请应聘者自备档案袋,将材料装好,袋上注明姓名和应聘的岗位。

四、考试日程安排

思政理论课教师岗位采用线上初试,现场综合面试;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教师、音乐学教师、舞蹈理论教师、戏剧影视表演教师岗位采用现场初试和综合面试;其他岗位考试安排另行通知。考试日期见《天津音乐学院2020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日程表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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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名单

承诺书

2020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日程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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